八大
理念

合作单位




海口阜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海口阜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是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商务厅、海口市公安局批准设立,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公司经历多年的健康发展,打造出拥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业务精湛的员工团队,是具有竞争力的典当公司;在以信誉第一、效率第一、服务第一、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下,建立了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员工队伍有服务理念与业务素质,也在与同行交流和不断业务演练的过程中得到了提高与发展。

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博雅上路478号桂雅园别墅小区A4栋3号。业务范围涵盖了房产典当、汽车典当、民品典当及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等服务。

阜康典当公司真诚地希望,雄厚的资金实力与专业的快捷服务够成为您生活、事业的助推器,帮助您克服遇到的短暂资金周转困难。

海南润邦拍卖有限公司简介

海南润邦拍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是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商务厅批准组建的综合类拍卖公司,经营的拍品种类涉及土地、房产、机动车、股权债权、无形资产、艺术品、民品等诸多领域。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的政策,先后与淘宝、京东、中拍网等进行合作,不断创新,组建了网络拍卖平台,大力发展网络拍卖。

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第二十一层2110房。拥有自己的拍卖大厅,配备先进专业的拍卖设施,可实现远程网络拍卖。公司内部都采用信息化管理,达到每人配置一部电脑,通过企业管理软件实现资源共享,实现管理效率、办公效率最大化。客户档案管理、拍卖档案管理等全部采用电子化。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管理理念,重视人才,任人唯贤,在企业经营实践中已形成了一支精干高效、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队伍。90%以上拥有本科以上学历。

公司有系统健全的规章制度,制定了《拍卖业务规则》、《拍卖业务操作规范》、《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等详尽的规范制度,各职能部门有明确的分工,设置了合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每个员工能够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确保拍卖业务流程的规范及完善,促进拍卖业务健康运转。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恪守”文明、优质、规范、高效”的宗旨,合法经营、规范运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并构建了稳定多样的业务渠道和行业分布广泛的客户网络。公司自成立以来,无任何诉讼纠纷、无任何违规及处罚记录。

今后,本公司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竭力促进我省拍卖市场的规范化经营,力争在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政法机关、各市、县环境资源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为将拍卖业推向更广阔、更崭新的领域做出自已的贡献。

合作单位

一、海南省三亚凤凰公证处
凤凰公证处暨凤凰公证研究院简介

在中央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公证处暨凤凰公证研究院于2019年2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

凤凰公证处是海南首批、三亚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规格组建、高标准服务、高视野前瞻,立足国际化定位,秉承“大诚至信”为核心价值取向,以更加鲜明的中立性、客观性与国际惯例接轨,助力海南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积极探索国际贸易、金融投资、不动产权、知识产权、海商海事、文体旅游、综合康养、集成服务、司法辅助、高端定制等十大领域的新型公证业务,创新涉外公证服务模式,提升跨法域公证服务能力,为在海南投资、生活或旅行的各国公民提供权益保障,为各国各类民商事主体之间架起联通桥梁、系紧互信纽带,让“走进来”能放心、“走出去”有信心、“有产者”定恒心。

凤凰公证处在提供优质公证服务的同时,还同步创办凤凰公证研究院。这是专门以公证法学为研究对象并从事相关理论与实务交流的学术研究机构,也是致力于提升海南法治核心竞争力的专业高端智库。作为非营利性、非企业性民办组织,通过方向引领、建言献策、专业指导、决策咨询等方式,实现公证理论与实务同步发展,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专业、规范、优质、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

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公证处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草案稿)

甲方: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公证处(以下简称凤凰公证处)

不动产行业与公证行业有着传统的合作基础和广泛的合作领域。为进一步发挥两个行业之间功能互补和资源共享优势,加强深度合作和业务交流,探索合作的新路径和新方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主旨

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主要开展的业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设计、国内外贸易、旅游航空、实业投资等业务。凤凰公证处是为服务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而设立的高端国际化公证机构。业务覆盖不动产权、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十大领域。为更好依法运用公证手段,降低不动产交易流转过程中的风险,双方商定,积极探索不动产行业与公证的合作创新、跨界跨行合作服务新模式。

二、合作目标

(一)共同研究公证嵌入金美不动产交易平台合作服务新模式。

(二)发挥两个行业合作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优势。

(三)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网络技术手段解决跨区域覆盖问题。

(四)利用公证预防性的司法证明手段,强化不动产交易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合作模式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凤凰公证处互为对方的业务顾问单位。

(二)凤凰公证处为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在不动产交易及投融资活动中提供法律服务。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凤凰公证处涉及不动产交易领域提供平台与技术支持。

(三)凤凰公证处为有需要的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会员及合作伙伴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四)在本协议框架项下研究制定与双方合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合作机制。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本协议框架下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座谈会、专项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合作论坛等方式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以此推进双方务实合作和深度交流,不断探索双方合作的新契点和发展的新模式。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公证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二月 日